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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犀牛云客户: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依法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指导。
当公安备案审核通过后,需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张贴公安机关核发的备案图标;当网站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请您于变更后30日内登录本平台提交变更信息,若未按规定要求、时限办理变更手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接入商暂停网站接入;当网站不再开办时,请您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本平台,向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根据《公安部第33号令》,对于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相关链接网址:
全国公安机关备案申报网址:
http://www.beian.gov.cn/portal/index
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告知书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可根据以下步骤进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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